昨日,阿里巴巴发布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2018财年第三季度财报。

第三财季,阿里巴巴营收为人民币830.28亿元(约合127.61亿美元),同比增长56%。净利润为人民币233.32亿元(约合35.86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71.57亿元增长36%。不按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算,净利润为人民币270.07亿元(约合41.5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24.91亿元增长20%。

核心电商业务总营收为人民币732.44亿元(约合112.57亿美元),占总营收88%;去年同期为人民币465.76亿元,占总营收87%;同比增长57%。

其中,来自中国电商零售业务的营收为人民币601.05亿元(约合92.38亿美元),占总营收的72%,较上一财年同期的人民币408.02亿元增长了47%。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这12个月里,中国零售平台的年度活跃用户数量为5.15亿人,比截至2017年9月30日时的4.88亿人净增2700万人,比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时的4.43亿人增长了16%。

云计算业务营收为人民币35.99亿元(约合5.53亿美元),占总营收4%;去年同期为人民币17.64亿元,占总营收3%;同比增长104%。这部分营收增长主要是由于付费用户数量的增长以及云计算服务的使用率也有所增长,云服务供应产品更加多样化,包括数据库服务、内容推送网络等。

数字媒体和娱乐业务营收为人民币54.13亿元(约合8.32亿美元),占总营收7%;去年同期为人民币40.63亿元,占总营收8%;同比增长33%。这部分营收增长主要是由于UCWeb提供的移动增值服务(比如移动搜索、新闻推送、应用和游戏发布以及优酷土豆贡献的营收等)营收实现了增长。

创新计划和其它业务营收为人民币7.72亿元(约合1.19亿美元),占总营收1%;去年同期为人民币8.45亿元,占总营收2%;同比下滑9%。

在公布财报的同时,阿里还宣布将通过一家中国子公司入股并获得蚂蚁金服33%的股权。

2014年8月,阿里巴巴发布的招股书中公开披露了这一潜在的交易安排。根据当时的协议,蚂蚁金服每年需向阿里巴巴支付知识产权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相当于蚂蚁金服税前利润的37.5%;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阿里巴巴有权入股并持有蚂蚁金服33%的股权,并将相应的知识产权转让给蚂蚁金服,上述分润安排同步终止。

在财报发布后的分析师电话会议中,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董事长蔡崇信表示,在这次股权交易后,阿里巴巴与蚂蚁金服两家公司的利益将会更加深入地一致化。

“比如,在执行我们的新零售战略的过程中,与实体零售商家合作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助其拥有了移动支付的能力,所以在线下双方会有很多合作。另外,我们的电商应用比如淘宝,可以和支付宝钱包应用进行互动,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公司的电商业务加入到支付宝钱包中来,这可以帮助我们获取新的用户,因为实际上有些使用支付宝应用的用户并不在淘宝上进行购物。还有是国际扩张方面的合作,在新的市场推出电商业务,我们需要拥有一项支付解决方案,而支付业务向新的市场扩张也可以有更多的使用场景。”蔡崇信说道。